Saturday, November 18, 2006

媒体的压力

媒体的压力到底有多大?

“GAOGAO”说

在马来西亚种种法令限制下,不知道媒体是否长期以来处于被打压状态,导致记者似乎要把所有的“言论和新闻自由”,都“发泄”在巴生港口区州议员查卡利亚,以及槟岛市政局技术人员在“尊贵的会议厅”内涉嫌偷拍女记者裙底春光的两个事件上。

尤其在查卡利亚事件中,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整的交代。尽管“查宫”和“沙爹屋”早前越演越激烈,但是,这几天恰好碰上巫统代表大会,大家似乎都忘记了这个课题。

至于槟岛市政局主席阿布□卡发表《女记者因衣着性感才被偷拍论》后,也顿时成为中文报章和英文报章、社团领袖和朝野政党炮轰的对象。

如今,阿布□卡已经道歉,事件更告一个段落,只待警方去调查而已。

其实,要高官道歉真的那么困难吗?“道歉和请辞”不是马来西亚政府长官的文化。至少,在我有生之年,还未碰上自己成为大众的攻击对象后,还肯荡然面对媒体记者,回答问题时虽有点模糊,最终却肯开口道歉的地方政府长官。

看来,阿布□卡的“失言”(他始终否认自己失言),必须成为所有政府长官的借镜。诺奥玛担任内安部副部长时,曾经发表“外国人滚蛋吧”言论。他在媒体大事报道后却极力否认自己说过的话,不久后就被调职到教育部当副部长(可能有关连)。

据当时在场的记者透露,不少记者一直强调诺奥玛先前的言论已被录音,但诺奥玛打死就是不认,迫得那些记者差点气爆血管。后来,我从互联网上听到诺奥玛新闻发布会的录音,的确他有讲过这样的话。

这一次,媒体在炒作阿布□卡事件上,记者也差点被冤枉。但阿布□卡大人有大量,就算他否认自己失言,最终还是大方地向内心已受伤害的女记者道歉(没有讲过还需要道歉?)。

反正只是一个道歉,又不是迫得阿布□卡要下台,相信他也深懂这个道理。但是,诺奥玛和查卡利亚就不能随便道歉,因为他们可能随时、或在下届大选中失掉竞逐国州议席的机会。

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弃群众而不理,这些议员早就应该被处罚。我希望看到媒体继续施压,不断给予这些向来自以为是的“官”更多“惊喜”。

***“枪人”说

记者虽然有时会被人称为“无冕皇帝”,可是如今却变成是一群被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宣传跑腿”。

如今当“宣传跑腿”还算不错了,最怕的是被人喊打喊杀的不知如何是好。

在最近就有3名星洲日报和光明日报的记者被巴生市议员辱骂及打坏昂贵的摄影机后,如今又发生新海峡时报槟城办事处的女记者在采访槟岛市政局的会议时,怀疑遭该局技术人员用闭路电视大拍裙底风光的事件,叫记者情何以堪?!

如今更让记者们感到极度不满的就是,一些政治或社团领袖要求记者采访时,喜欢记者随传随到的为他们服务。要是有重要的民生问题或是突发新闻宣布,记者将会感激不尽,可是每每则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新闻才可悲。

社团老爷们,请记住,就算是传召,也是要给予一些时间准备才会到来为你们服务,所以类似“临时节目”都是不受欢迎的。

此外,最让记者厌烦的就是要去采访一些社团专选在晚上才颁发义款,或者宣布将主办宴会、酬神戏的新闻发布会,这些新闻根本就不须要劳动记者去采访,因为他们只须发一则文告来就皆大欢喜了。

希望社团老爷们高抬贵手,别再继续忽略记者的专业,如果再想继续如此“滥用”记者的话,就建议雇用“枪手”为你们服务吧,因为类似节目根本就是在侮辱记者的尊严。

(以上内容稍微经过修改)

***“无论如何”说

随着槟岛市政局主席阿布□卡公开道歉后,女记者疑被偷拍课题也告一个段落。

但是,很多同行开始在说,都是那一天采访的记者所问的问题,将他引进一个陷阱,惹出了这一场祸。如果不是记者刻意设这个陷阱,就不会引发这场《女记者因衣着性感才被偷拍论》的风波。

整个节目中先问这个问题的,是我。接下来再问的,是《星报》的记者。

两次的确认,阿布□卡说了同样的话,我们都很肯定他是这个意思,虽然他在澄清和道歉的过程中,简直就是把我们“摆上台”,但是,我可以确定他当时是清醒的。

我问《星报》的人:“我们这样做有错吗?为什么有一些同行这么说?”

他的回答让我感到很好笑,他说:“因为马来报那天被SCOOP, 所以这是他们不甘愿了才讲的话。”

但是,华文报中也有“同道中人”,都在议论此课题。个人的观点是,很多记者每次都是用这样的方式问(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问题,又不见得他自己踩下陷阱?

事情过去了,讨论只是浪费时间,应该专注在下一个课题上。但是,摄记文凯却在那天他的记者会后,作了一个很好笑的构图,让我也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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